排放规则中的两项规定暂停
- Created: 01.19.2018
去年的《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授权前总统奥巴马制定排放法规。但是,已经停止了两项限制大型卡车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规定。
在最初的环境保护署排放建议中,滑行器套件(不完整的卡车车体,用户可以使用较旧且较便宜的发动机,变速箱和车轴建造)不符合空气动力学效率标准。但是,美国卡车运输协会和其他反对者认为,滑翔机套件不是机动车辆或发动机,只是用于组装整车的零件,因此没有资格受到监管。
EPA负责人斯科特·普鲁伊特(Scott Pruitt)在一份声明中说:“前任政府试图以违反法治和扩大联邦政府的范围的方式威胁到整个专业卡车制造商的行业。”
同样,联邦上诉法院基于对“新机动车辆”和“新机动车辆发动机”的解释为“自行式车辆”,暂停了为拖车设定的空气动力效率标准的实施。
卡车拖车制造商协会一直在对该法规提起诉讼,该协会于9月要求法院停止拖车部分。
拖车不是自推式的。他们什么都不排放,也没有引擎或任何其他推进手段。他们只有在被拖拉机或另一辆重型卡车拉动时才能移动。”
但是,美国卡车运输协会担心,联邦法规中具有吸引力的内容为拆除全国性标准提供了机会,并使该法规容易受到各州法规的影响,而在加州等地方,这些法规可能更为严格。
ATA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克里斯·斯皮尔(Chris Spear)8月份表示:“ ATA认为,联邦监管机构制定的单一国家标准在最坏的情况下优于州标准的拼凑,或者在没有适当机会的情况下最好是事实上的国家标准。让整个受监管社区(其中许多成员都不是加利福尼亚人)来衡量。”